关于校史博物馆(筹)史料征集的通知

发布者:xyh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157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公司: 
    校史是大学文化的永恒依托,也是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不竭动力。为迎接建校80周年,我校将在江宁校区筹建新的校史博物馆。为把新的校史博物馆建成展示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窗口,现就史料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史料征集范围 
    1.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的照片、题词、音像资料等。 
    2.学校历任主要领导、知名学者等任命、聘任、获奖的各种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3.学校不同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校牌、校印、校徽、匾额、碑石(文)及拓片、各类证书等实物。 
    4.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重大成果的照片、实物、音像资料。 
    5.由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实物或照片。 
    6.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7.有重要价值的不同时期(特别是早期)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校园内外实习、教学、演讲、劳动、科研、文娱、体育、政治学习等活动的照片和实物。 
    8.校友个人创作的经典作品,如雕塑、绘画、书法等以及在校期间有纪念意义的有关实物和其它史料。 
    9.早期有代表性的教师教案、教师自编教材以及有重大影响的科研论文等。 
    10.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工作成就、重大事件的报道材料。 
    11.学校、学院各类重大活动期间收到的来自国内外社会各界友人赠送的有纪念价值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 
    12.校友中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领导干部、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企业家的资料和相关实物。 
    13.校友、教职员工个人珍存的与我校有关的历史名人、政界要人、著名学者等的合影:与校史有关的书信,私人赠品、珍贵实物等。 
    14.反映学校不同时期校容校貌的校区全景规划及工程建设建筑图纸、老照片等。 
    15.回忆录、访谈录、专题调研等史料。 
    16. 其它具有校史史料价值的文字、声像和实物等。 
    二、部门分工安排 
    1. 校办主要负责征集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为学校题词、赠言手迹,重大活动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文献及历届校友相关资料及实物;党办负责组织人员前往有关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学校早期办学的有关资料并复制; 
    2. 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征集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宣传部负责搜集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及人物的特色资料; 
    3. 统战部、工会主要负责征集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教授摄影、书法作品及收藏爱好者相关资料及实物; 
    4. 组织部、人事处分别负责在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职工保存的校史资料捐赠;离退办主要负责征集离退休老同志、已故老同志亲属留存的相关校史资料及实物; 
    5. 学工处、研究生院、康达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统筹征集各学院历届毕业生合影、纪念册资料等人才培养方面的史料; 
    6. 教务处主要负责征集早期教学活动用品(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教师自编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考卷、学生作业、实习方案)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相关史料,附属医院发展的有关史料。 
    7. 科技处、图书馆主要负责征集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校友专著、手稿、科研奖项等有关科学研究史料; 
    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要负责征集对外交流活动相关资料、实物等。 
    三、史料征集主要途径 
    1. 收集整理。各部门、各学院根据校史博物馆史料征集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广泛动员,密切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征集活动需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整理相关史料,做好登记和编目。 
    2. 接受捐赠。由党办、校办代表学校接受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在学校学习工作的照片、实物等,不便捐赠的进行复制。活动由党办、校办牵头,其他有关单位积极配合。 
    3.访谈访求。由校史编撰工作小组对一批老领导、老教授、先进人物和杰出校友进行访谈,访求校史资料,并留存影音资料。活动由党办、校办、宣传部、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现教中心等部门参与。 
    4. 实地考察。根据学校办学迁址路线,前往镇江、湖南、重庆等地实地考察,注意拍摄影音资料,收集相关实物。活动由南京医科大学校史材料编撰工作组统筹,党办、校办、宣传部、现教中心等部门参与,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5. 营造氛围。通过校庆筹备网站、校报校史专栏等途径,大力开展对外宣传,营造史料征集的浓厚氛围。活动由校办、宣传部牵头,学工处、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参与配合。 
    四、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6月。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全面征集相关校史资料,并做好资料的编目和接收。编目务必注明物品名称、历史时间、来源等信息,若有捐赠人,务必注明捐赠人姓名、年龄、所在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登记表一律采用Excel表格形式。有关资料及汇总表于2013年6月底前提交校史材料编撰工作组,校史材料编撰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办,电子信箱:
dangban@njmu.edu.cn;电话:86862615。 
    第二阶段:2013年7月—10月。校史材料编撰工作组根据史料征集情况,对有关史料进行整理,查缺补漏。 
    特此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
                                    2012年10月18日